手机上信访app是我国信仿局为便民利民反映问题和需求而发布的一款移动app运用。手机安装后就可以立即根据手机上信访开展举报和提议,十分便捷好用,与传统式信访方式对比,用手机信访更便捷、更便捷,真实完成“让数据信息多老板跑路,让人民群众少跑腿服务”。

功能介绍
1.可完成在手机上向国家信访局开展举报和提议
2.随时随地查询有关投诉中心的申请办理状况
3.对相对政府机构的申请办理状况开展点评。
4.假如网上投诉申请注册客户登陆密码遗失,还能够用手机找回。
疑难问题
接到信访事宜后,我国举报审理公司办公室是如何处理的?
依据《信访条例》第二十一条要求,归属于我国举报审理公司办公室审理范畴的,依照“属地、等级分类承担,谁负责人、谁承担”的标准,运送、督办有权利解决的行政单位依规按现行政策申请办理;不属于审理范畴的,出示未予(已不)审理告之,告之举报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、行政规章要求的程序流程向相关行政机关明确提出。
另外,依据基层反映的详细情况,我国举报审理公司办公室提升督查,促进有权利解决的行政单位明确责任、依规按现行政策处理人民群众的有效需求;提升信息内容综合分析,对人民群众举报中体现的客观性、税收优惠政策难题开展剖析科学研究,明确提出意见和建议,产生汇报供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管理决策参照。
信访事宜的申请办理限期是怎样要求的?
依据《信访条例》的要求,我国举报审理公司办公室接到信访事宜后,在15日内运送、督办有权利解决的行政单位或告之未予(已不)审理;有权利解决的行政单位接到信访事宜后,15日内决策是不是审理;信访事宜自审理生效日60日内受理,状况繁杂的,经准许,能够适度增加申请办理限期,但增加限期最多不可超出30日,并告之信访人推迟原因。法律法规、行政规章另有要求的,从其要求。
对处理决定不服气该怎么办?
依据《信访条例》第三十四条要求,信访人对行政单位做出的信访事宜处理决定不服气的,能够自接到书面形式回应生效日30日内要求原申请办理行政单位的上一级行政单位复诊。接到复诊要求的行政单位理应自接到复诊要求生效日30日内明确提出复诊建议,并给予书面形式回应。
版本更新
v1.7国家信访局手机上信访app,“手机上信访”是“阳光信访”的一种新模式,与传统式信访方式对比,用手机信访更便捷、更便捷,真实完成“让数据信息多老板跑路,让人民群众少跑腿服务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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